纳税人跨县(市、区)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下面这些知识你得了解和掌握它,今天就让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涉及的税种、相关的征税方式,对应税率以及计算方法等实用的小知识。
跨区域提供建筑服务涉及的税种和税率以及征收率: 一、增值税: 1、一般纳税人---一般计税税率是9%---预征率是2% 应纳税款=(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)/(1+9%)*9% 应纳预缴税款=(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-支付的分包款)/(1+9%)*2% 2、一般纳税人--简易计税--征收率3%--预征率3% 应纳税款=(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-支付的分包款)/(1+3%)*3% 应纳预缴税款=(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-支付的分包款)/(1+3%)*3% 3、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征收率3%--预征率3% 应纳税款=(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-支付的分包款)/(1+3%)*3% 应纳预缴税款=(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-支付的分包款)/(1+3%)*3% 二、城市维护建设税:市区税率7%、县城或镇的税率5%、其他地方税率1% 三、教育费附加:教育费附加比率为:3%、地方教育附加比率为:2% 四、印花税: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---按照承包金额的0.3‰贴花 五、企业所得税: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(包括与项目部性质相同的工程指挥部、合同段等),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.2%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,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。 六、个人所得税:个人提供建筑服务情况下---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税---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