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场景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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登录新电子税局,点击【我要办税】-【综合信息报告】-【状态信息报告】-【清税申报(税务注销办理)】功能菜单。

2
跳转至清税申报(税务注销办理)界面,选择注销原因,点击【预检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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预检时不同满足条件对应不同的业务办理场景。
场景二
(1)弹出未结事项告知界面,并展示未结事项以及对应办理链接按钮,可直接点击办理方式链接按钮办理未办结事项。完成后,重新进入“清税申报(税务注销办理)”功能进行预检,完成清税流程操作。

(2)或暂不办理,优先签署承诺书,可点击【签署承诺书】。

(3)系统跳转即办《清税证明》承诺书界面,点击【去认证】。

(4)弹出二维码认证窗口,使用“电子税务局APP”进行扫码认证,点击【确定】。

(5)点击【下载】可以下载“即办《清税证明》承诺书”,点击【确定】即可成功办理。
注意事项
1. 认证等级四级以下的纳税人无法办理清税申报(税务注销办理)业务。

2.纳税人采用承诺注销打印清税证明后,未办结事项可以通过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该功能“未结事项告知”办理。
